栏目名称:通知公告
2025-04-25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综合能力测试(中学)”考试结果公示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现对我院2025年春季学期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综合能力测试 (中学)”考试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4月29日。公示期内,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请联系美术学院办公室刘老师,办公地址:美术学院210办公室,办公电话:(0758)2752612。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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