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肇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特制订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二、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工作中,遵循3个管理原则 :
1.遵循“三随”原则:随机抽取面试评审小组组员、面试时随机抽取考生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2.遵循保密原则,强化导师的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外不谈论相关内容。
3.遵循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在美术学院、设计学院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三、复试比例与名单确定
1.复试分数线,普通考生:不低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1:1.2。
3.关于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试合格者;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
4.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复试名单。上线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领域),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及分值如下:
1. 笔试:设计综合理论。考试时间3小时。笔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40%。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请此类考生在复试前与学院取得联系。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长为每科2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2.面试:考生需携带A4彩印个人业绩成果作品集1本。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60%。
面试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外语综合能力测试(20分):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口语表达及专业外语水平;
(2)专业面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30分)和综合素质(50分)面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及应用程度;综合素质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五、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
(一)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二)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三)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交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持境外学历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五)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在规定时间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六、调剂
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设计专业生源不足,按照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进行调剂。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2.凡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各专业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按顺序录取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
③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④未进行体检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美术学院、设计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我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与申诉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学校按照“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的原则强化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研究生院与纪检监察部门协同开展复试监督巡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申诉
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学校和招生学院对考生申诉问题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
肇庆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58-2716180;
电子邮箱:jjjc@zqu.edu.cn。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0758-2716352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