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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5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我区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府令第139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101名中小学教师和11名教辅人员。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职员共112名,其中语文科21名,数学科28名,英语科8名,道德与法治科11名,物理科5名,化学科1名,历史3名,生物科2名,地理科3名,体育科5名,音乐科3名,美术科3名,心理学科8名,财会(教辅)8名,校医(教辅)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或任职条件。

4.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含1985年12月18日)。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详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类事业单位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成绩公布、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18:00。

2.报名网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报名程序:

(1)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具体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均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主要是考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综合素质及基本能力等,以100分制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测试)

a类:学科岗位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总分100分;

b类:心理学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总分100分;

c类:财务岗位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财会知识,总分100分;

d类:校医岗位考试内容为护理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3)笔试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与相应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时则按笔试实际人数;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拟面试人选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材料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工作人员分组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表填写资格审核意见,资格审核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不合格的,可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5)资格审核提供资料要求

①属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院校出具的报考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报名表(报名系统彩色打印),如有教师资格证也请提供;

②其他人员(含民办教育机构教师)的,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报名表(报名系统彩色打印);

③属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员工报考的,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报名表(报名系统彩色打印);

④报考财会、校医岗位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核对无误后退回原件,收取复印件。

确定面试人选后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zetdz.gov.cn/)公布全部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1)学科岗位

说课: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前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仅提供粉笔和黑板作为辅助工具),具体说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学、财会、校医岗位

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名次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每个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天内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

六、公布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名次的先后顺序按与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网站(http://www.zetdz.gov.cn/)公布。

七、签订协议

在自愿前提下,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招聘工作小组签订就业协议书。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受聘人员,不得申请调动。不签订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报到地点和有关要求在体检对象签订协议后现场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工作小组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进行考察。提交考察证件材料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根据“先上岗、再考证”的相关政策(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拟聘对象公示和招聘相关通知信息等均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zetdz.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召开准备工作会议。招聘教师报名和面试前均要组织相关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和要求,部署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临时通知。

(三)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一旦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单位将不接受解约申请。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违约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应聘人员单方面承担。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本次招聘工作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八)岗位资格条件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如因疫情等影响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好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公告。

咨询电话:0759-3387117、296828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投诉电话:0759-3199718(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公告原文:http://www.zetdz.gov.cn/zjkfqjyj/gkmlpt/content/1/1544/post_1544328.html#7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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