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肇庆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大学生;
第二条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立场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女大学生学习的榜样;
第三条 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廉洁自律,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学习态度端正,上学期期末平均绩点在班里女生排名前10%(不满一人按一人算),获得校级以上个人奖励(学术类、品德类奖项优先考虑);
第五条 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公益活动(如义教、扶贫助学、三下乡等),若有参与防疫工作或有其它突出事迹等者,优先考虑;
第六条 往届“巾帼之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可再次参选;
第七条 参赛者不可同时报名参加“巾帼之星”和“自强之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