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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时间:[2019-02-26]  来源:


肇庆学院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肇庆学院美术学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一个分会,在校学生会和美术学院党委双重领导下,美术学院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代表美术学院学生的根本利益。是学校党政联系美术学院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我院学生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做为指导思想;以“服务同学、联系同学、锻炼能力、提高素质”为工作宗旨;以“民主、创新、务实、和谐”为工作作风。设立了由主席团和下属七个职能部门所组成的主席团负责制,力求把学生会建设成为美术学院每一位学生可以依靠的家。

第三条 我会的一切权力属于我院全体学生。学生干部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美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班级全体学生会议。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院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同学的联系。树立美术学院在校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工作和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规定。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具肇庆学院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美术学院学生,遵守本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有监督、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参加本会所组织的活动。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遵守《肇庆学院章程》及学校规章制度;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各级组织领导。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学生会各级组织和会员坚决服从和拥护党的领导,并在共青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本学院学生会应定期将工作上报校学生会备案;

(三)本学生会向同级学生代表大会及全体同学负责和报告工作;

(四)本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美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决定并报上级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美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审议学生代表大会章程及章程修改草案;

(二)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三)讨论学校、学院与学生权利有关的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向学院提交关于学院管理和发展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其他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美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一)设立美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院学生会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学生会的全部工作。

(二)本院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由院学生会主席团与候选人组成。候选人是在自荐、推荐的基础上,经严格考核选拔确定为最终候选人,经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届中调整时由全体委员会表决产生。

(三)本院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

1.负责本院学生会重大人事任免工作:

(1)选举产生本院学生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成员;

(2)罢免学生会委员会、常委会全体委员中的不称职干部。

2.负责学生会重大事务的决策:

(1)讨论和批准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筹备和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3.负责监督学生会工作:

(1)本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督代表大会和上级的各项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2)监督本章程具体执行情况;

(3)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监督、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章 部门设置和职能

第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除主席团外本会视实际需要现设有办公室、宣传部、学术部、文娱部、社会实践部、体育部、生活部七个部门。其中主席团设有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设有正副部长、部委,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 主席团职能

(一)主席团由学生干部面试、民主选举、审核产生;

(二)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1.执行本章程,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及学生会常委委员会的决议,制定学生会执委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各部工作;

2.负责本会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等工作;

3.负责本会最终决议的上传与工作的下达部署;

4.负责本会的外联工作;

5.负责干部中期考核题目的编制;

6.负责“小萝卜”计划制度的完善与实施;

7.负责本会工作的总结和汇报与分会的管理,承担分会责任;

8.开设pop字体课程。

(三)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1.协助分会主席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2.必要时暂代分会主席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3.监督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分会主席汇报情况;

4.开设与督促开展素质能力培训,开设公文培训课程。

第十四条 部门职能

各职能部(室)为执委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各部们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一)办公室职能

1.负责分会办公室管理,包括办公室内资料、物品的登记与管理;

2.做好各项文书工作、会议记录、签到签退工作,各项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的收取、整理与备份留底工作;

3.收集管理好学生机构每一成员的联系方式,制定通讯录并负责学生机构各项会议或活动的通知,做好学生会事物备忘、消息传递的工作;

4.通过主席团的审核,准时向学校学生会上交学生会学年计划、年度总洁、月总结、月计划;

5.开设办公软件培训课程(如Word,Excel);

6.负责分会年度评优资料收集工作;

7.负责“美韵之夜”讲座开展。


(二)生活部职能

1.关心我院同学生活,丰富同学课余活动;

2.向相关部门反映同学对饭堂、生活环境的意见,并使实际问题得到解决;

3.负责分会各活动的后勤工作;

4.负责分会财务管理与经费使用报销工作;

5.加强学生会凝聚力组织干部素质拓展培训活动;

6.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管理与活动的组织开展(如美术学院学生民意调查);

7.负责街头采访,从采访中关心及了解学校同学对“衣食住行”的看法及意见。


(三)社会实践部职能

1.负责学院每项大型活动联系赞助;

2.负责学生会的外联工作,加强学生会与外校及学校各二级兄弟学院学生会的交流学习;

3.负责学校或学院组织的义教活动工作;

4.负责一年一度旧书交流和捐书活动;

5.配合相关领导老师负责组织学院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工作,学院学生兼职报名登记工作;

6.开设沟通与口才培训课程;

7.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管理与活动的组织开展。


(四)体育部职能

1.下达学校或学院的各项体育赛事,负责全学院及参加学校各种体育赛事的组织工作;

2.负责院运会、班级各项体育活动赛事的筹备组织工作;

3.负责学院篮球队、羽毛球队、足球队、排球队、游泳队、乒乓球球队、毽球队等九大院队队员的选拔和定期训练的相关工作;

4.对历届以来在校运动会、院运会中所获奖的优秀体育选手进行登记留底;

5.定期召开班级体育委员相关会议;

6.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管理与活动的组织开展;

7.负责各班级同学参加体质素质训练的开展工作及联系教练。


(五)宣传部职能

1.负责学生会各项事务活动的宣传摊位的申请工作,如活动前海报准备与粘贴等工作;

2.负责美术楼一楼展板布置工作;

3.举办或动员同学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海报、服装设计比赛;

4.定期为各班宣传委员开相关会议;

5.开设Ps、摄影、微信平台制作课程;

6.负责本会微信平台的管理与信息更新;

7.负责本会活动拍摄工作;

8.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管理与活动的组织开展;

9.牵头“微信小组”,带动技术的运用与发展;


(六)学术部职能

1.负责全学院的各项学习、学术交流活动工作;

2.负责组织学院或参加学习的各种知识竞赛、征文、演讲及知识讲座,营造良好的学风和学习气氛;

3.定期为学院各班班级学习委员召开相关会议;

5.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管理与活动的组织开展;

6.为我院学生争取及布置考研课室。

(七)文娱部职能

1.负责学校学院各项文娱活动的安排组织工作,活跃学院气氛(如司仪礼仪、周末舞会、校园十大歌手选拔赛等);

2.负责学生机构司仪、礼仪的选拔和培训工作;

3.定期开展班级文娱委员相关会议;

4.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管理与活动的组织开展;

5.负责我院司仪、礼仪队的管理工作;

6.开设司仪、礼仪课程;

7.各活动的会场设计和布置。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工作原则:一切为了同学,一切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第十六条 工作思想及方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有理、有利、有节;严格履行本职工作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委员对部长负责、部长对主席负责的制度,每一项重大活动部长必须向主席汇报计划和总结;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学生会章程和制度,工作时间不得利用上课、自修时间进行,特殊情况必须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取得同意后才能进行;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签到的必须向办公室主任或主席请假并取得同意;

第六章 学生干部的产生和任职条件

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的产生,必须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以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学生干部的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勤奋学习,有较强的学术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爱集体;热心学生工作。积极组织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各项活动。

(四)有为同学服务的献身的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办事公道,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以身作则。

(五)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团结同学,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较高的道德水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六)有正义感,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与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做斗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

(七)组织全系同学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积极成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在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美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肇庆学院美术学院学生会基本条例


第一章 学生干部的管理和考核

第一条 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招干,无论新、旧生,力求做到择贤选能。

第二条 设立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均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由常委会召开全体干部会议,本人引咎辞职、交回工作证(学生会办公室主任负责收缴)。

(一)在一个学期内无故缺席3次或请假10次者;

(二)政治思想上有错误言行,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工作、生活作风不端正,严重影响分会声誉,在同学中产生不良影响者;

(四)在分会内部拉帮结派,影响分会整体工作及各部工作者;

(五)屡次无故不参加分会活动(包括各项工作安排)、屡教不改者;

(六)受学院警告以上处分者;

(七)一学期内有2科及以上重修者。

第四条 实行“小萝卜”计划。

第五条 开设各类培训课程,如口才培训、礼仪培训、pop字体培训、各类技术培训、office办公软件培训等等,要求部委全方面发展。

第六条 部委由正负部长考核,每学年考核两次,第一次考核时间为9月至1月,第二次考核时间为3月至7月。对不合格者,部长或主席可向常委会提出处理意见(解聘或续聘),由全体人员投票决定。

第七条 部长由主席团考核,每学年考核两次,第一次考核时间为9月至1月,第二次考核时间为3月至7月。若在任职期间无心于本部门的工作,部委与部长、部长与部长、部长与主席之间关系恶劣,且任期内无所作为的,由辅导员与主席团商讨决定对其进行撤职、解聘等处理。

第八条 主席、副主席由政治辅导员考核,每学年考核两次,第一次考核时间为9月至1月,第二次考核时间为3月至7月。对不合格者,由政治辅导员决定对其进行撤职、解聘等处理。

第九条 每学年以书面形式对部委进行中期考核,考核成绩纳入换届评选的依据。

第二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使学生干部及其工作有一客观的评价标准,做到奖罚分明,有章可循,拟定学生会干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以调动学生会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强干部岗位责任感,同时也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条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档案的管理,并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汇总。每月向主席汇报一次当月学生会情况;为学生会的大型活动提供咨询,以保障决策的科学性。

第十一条 学生会的档案分会议记录、签到记录、重要活动(含计划、总结等)记录、各级评优记录、个人登记类、证书类、财物管理(含钱、物等)类等共6类。

第十二条 学生会的各项文件、资料、报告、总结、会议记录以及其他材料的管理、分类归入会议记录、签到类;

第十三条 学生会各部每学期须递交一份详细工作计划,每次大型活动后递交一份工作总结,以及重要的影音等资料;交流(含与外系、外校交流等)活动等均归入重要活动(含计划、总结等)类。

第十四条 凡属我院获集体荣誉的以及学生会由于工作出色而集体获奖品、纪念品的,作为整体成绩的体现,必须交由办公室妥善处理,不得遗失并均归入各级评优类。

第十五条 1.个人获得荣誉的;2.学生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常委会会议决定,对坚持原则、圆满完成工作计划、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干部以内部通报表扬及物质奖励等方式加以表彰,对工作作风散漫不负责任的干部予以警告、内部通报批评、建议免职及行政处理等决定。3.学生会干部任职期满后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经验、教训,作为学生会工作档案保存。上述三点归入个人登记类。

第十六条 院内无论集体或个人在校、市、省或全国举办的大型活动中取得名次的,其证书复印件归入证书类,交办公室统一管理,相应地,由常委会会议决定并报系审议,给予一定表彰,如通报表扬、物质奖励等。

第十七条 学生会的主要报刊、杂志,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占有。以及财物登记均归入财物管理(含钱、物等)类。

第十八条 学生会各部部长根据任职一年的工作经验和文件的记录总结出《2016-2017年美术学院学生会XX部工作总结》,于换届时交由新任部长,文件中需要包含发现的管理和活动问题、可实施的解决办法和现无法解决的问题等。

第十九条 其它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作出不同类别处理。

第三章 办公室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在广大同学中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现拟定如下办公制度:

第二十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要节约资源,包括用电、用水等,如做到人走灯熄等,如发现浪费者,将进行严肃批评;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信函由值班人员拆阅并通告办公室主任及主席,并在信上签署姓名、日期并由办公室归档,其它委员不得随便拆阅;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要注意仪表,不得在办公室内抽烟、喧哗打闹及其他不良行为;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成员不得擅自表态,任何个人意见不得代表学生会立场,只有常委会才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

第四章 会议制度

为协调学生会各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会议分美术学院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学生会全体例会及各班工作安排会,特对会议工作开展作如下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主席团会议应每周一次,时间不限,主要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向和发现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部长例会每隔一到两星期开一次,时间为周二晚上9:10召开。会议内容包括研究讨论部门管理问题、活动的落实情况、工作汇报、工作安排等。由正、副主席主持;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全体例会每隔两星期开一次,逢双周三晚上9:10召开,由各部长召集。会议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学习、各类培训与互动、研究讨论同学反映的问题、解决问题、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向等。由正、副主席主持;

第二十七条 各班工作安排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召开,由辅导员或正、副主席主持;

第二十八条 任何会议必须按时召开,签到、记录必须齐全。特殊情况须向所属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并报办公室主任或主席(各班长直接向主席请假并说明原因,办公室主任记录);

第二十九条 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应不得超过1小时;

第三十条 会议记录须送办公室存档。

第五章 财物管理制度

学生会内部的物品管理统一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并建立严格的财物登记制度,如需借用的,必须经学生会主席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办理相关登记方可外借。活动经费使用的暂行规定如下

一、为了规范我院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依据肇庆学院[2001]24号文件之精神,学生活动经费“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不得挪作它用。

三、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用于院系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迎新送旧活动、学生机构日常开支等。

(二)用于学校各职能部门(党办、宣传部、组织部、学生处、团委等)安排的各项活动(如宣传、广告、培训等)。

(三)用于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其他活动。

四、管理机构

为加强管理,确保学生活动经费的合理、合法开支,特成立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小组,由系党总支书记、政治辅导员、一名教师和团委副书记4人组成,党总支书记任管理小组组长。经费管理小组下设财会小组和监督小组:

(一)财会小组

由一名教师、政治辅导员和团委副书记3人组成。会计由政治辅导员担任,负责收支来往账目的登记、核算,和团委副书记一起订出阶段性的经费使用计划。出纳由一名教师担任,负责对学生活动经费存折及报销单据的保管,以及现金支出的办理和登记。

(二)监督小组

由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会主席3人组成。党总支书记负责经费支取和报销的审批,并对经费的使用作总体规划和宏观调控。辅导员负责审核学生活动经费的开支用途及使用金额。团委副书记负责监督使用学生活动经费的具体情况。

五、管理制度

(一)支取程序

1.在活动开展之前,相关部门先拟好一份活动计划和相应的经费预算,经团委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签字同意后,送辅导员审核,辅导员送党总支书记审定。

2.预算获准后,领取 “取款申请表”,并填好相关内容,经团委副书记和辅导员签字同意申请后,送党总支书记审批。

3.会计将经总支书记审批后的取款申请表交给出纳,签领预支款项交给申请人。

(二)经费的使用

申请人要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开支,力求将实际开支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若超出预算,监督小组成员要进行调查,申请人必须做出详细、合理的说明,否则将追究其财务责任。

(三)报销程序

1.经费申请人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所有票据整理好,每张票据背面必须写明用途、时间、经手人和证明人(证明人必须是学生会主席或团委副书记),同时将所有票据列一份清单,注明票据的张数及总金额。

2.经费申请人将整理好的票据、票据清单交辅导员审核,同时领取并填写报销单,然后一并由辅导员送总支书记审批。

3.经费申请人将总支书记审批后的票据连同票据清单和报销单一并交给会计进行结算。

4.会计和出纳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内进行一次总结算,票据、票据清单和报销单由出纳封存保管,以备查账。

 














2017-2018学年度肇庆学院美术学院

学生会财务管理情况


2017-2018学年肇庆学院美术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主要由生活部与体育部两个部门负责:生活部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负责管理美术学院五大机构的活动经费,为本院各机构做好财务保障工作,从而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体育部负责管理美术学院九支院队的体育经费。经费管理与审批流程如下。

生活部管理情况

一、管理职责

五大机构所举办活动的经费预算申请或报销均由生活部向院里提出申请,生活部始终认真负责履行好以下的职责:

(一)遵循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

(二)及时记录,及时报销,及时总结,及时报账,账目登记清晰明了;

(三)用于正当工作用途的款项可给予报销,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报销私人费用,一经查实上报严肃处理;

(四)秉着厉行节约的信念,对活动支出款项必须切实结合实际,对无故超过预算金额一般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须详细注明原因);

(五)活动方案必须含经费预算,根据实际情况估算出该活动的经费预算,交由主席团、辅导员、院级党委书记审核;

(六)定期向财会小组和监督小组汇报财务状况并公示;

(七)每年总结财务报表并存档,存档需保存2年以上,期满后向负责老师及学生会主席团申请并获得同意后做好销毁处理。

二、财务内部工作

(一)日常经费报销工作:按照经费申请规则制度,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美术学院资金进行合理的管理、审批。

(二)举办活动支出发票的收取:在各机构各部的积极配合下,我部对上交的发票、收据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及时登记作为五大机构资金的财务清查及报销凭据。

三、经费使用与审批流程

美术学院学生会生活部对经费的申请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与监督,流程如下:

(一)五大机构各部门购买物资需要向购买处拿盖有公章的收据,并且上交生活部时需在收据背面写上机构部门名称、活动用途、经手人以及证明人,以方便对财务总结时做到一目了然。

(二)由生活部整合收据,打印经费申请表,申请表需经审核通过,层层把关,做到严格管理经费。三项审核签名分别是学生会主席团意见、辅导员意见、党委书记审批意见。申请表在获得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辅导员和书记的同意与签字后,此申请表才正式生效,方可获得使用学院经费的权限。

(三)我部将每次活动的收据整理好,与相应活动的经费申请表钉装在一起,支出后领款人与支出人证都需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生活部和辅导员处都将留有备份复印件。

四、财务分析

本学年五大机构的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活动宣传、文本打印、奖品费等。我院活动经费收入主要是院费和本会社会实践部拉取的赞助。在活动支出方面,由于本学年我院五大机构举办的活动相对丰富,不断创新发展,因而支出相对较大,但是经费使用合理。

五、财务改进建议

五大机构经费主要都是来自于院费以及我会社会实践部拉赞助所得,经费收入渠道狭窄,需要加强外部经费的收入,以便机构今后的持续发展。

体育部管理情况

一、经费管理权限

体育部负责美术学院各类运动会(比如院运会、校运会)等体育赛事场地与器材的申请;负责学院九大院队经费的管理、审批与申请;各院队大型比赛用水与裁判水的审批与申请。

二、经费使用与审批流程

(一)美术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对院队经费的申请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与监督,流程如下:

1.院队申请经费需要开内部会议,确定申请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再结合往年标准制作一张经费申请表交至体育部,经费申请表需要写清楚具体经费金额、用途、物品数量、单价。

2.体育部收到院队申请表后由部长与副部长进行审批,审批过程需参照往年申请情况、院队奖金获取情况、院队训练情况与积极程度、学年申请次数等等。通过多方面审理申请表的可行性,体育部再做出是否通过审核或是压低金额的决定。

3.通过体育部部长审批的经费表需要改为拥有三项签名的专用申请表,三项签名分别是学生会主席团意、辅导员意见、党委书记审批意见。在获得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辅导员和书记的同意与签字后,此申请表才正式生效,方可获得使用学院经费的权限。

(二)对运动会等体育赛事场地与器材、比赛用水等经费申请流程如下:

1.对于运动会等体育赛事场地与器材、比赛用水等经费的申报主要需以往年为参照,结合价格波动,器材和太阳伞等必要设施租借情况,比赛的规模等要素为基础,正副部长与部委经过慎重讨论决定,再制作出详细的价格表;

2.成表后先由学生会主席团审核批准后再交给辅导员审核,辅导员按照往年标准与现在的形式给予通过或意见,通过辅导员同意并签字的表格确认为生效,可拿给生活部支出,生活部和辅导员处都将留有备份复印件。

三、经费统计记录

美术学院学生会体育部经费统计与管理的负责人由部长或副部长担任,具体负责人以就职分工决定,负责人需要制作一张电子统计表,此表需要记录学期、时间、就职前院队剩余总奖金、就职前各院队奖金数、支出院队名称、支出项目、用途、学院支出金额、是否使用奖金、奖金支出金额、学院经费支出金额、现剩余奖金金额、经手人、证明人等详细资料,方便换届时的交接和后继者查阅借鉴。

四、经费使用情况与总结

(一)现阶段,体育部对每个院队的经费都进行了严格的把控,一年中院队申请经费有次数限制和金额控制,对此体育部也有制定相关院队声明,保持院队之间的公平性;

对于训练积极、成绩优异的队伍稍有放宽,希望能继续在各类比赛中再创佳绩;对一直很努力但成绩不稳定的队有所鼓励;稍显逊色的队伍,处理方面虽然略严格,但也尽到让各人员满意,希望他们接下来的历程中能够继续努力,不为青春留下悔恨,不枉费一直以来所付出的苦心与努力。

(二)体育部除了院队经费,另外也负责场地租借和大型比赛饮用水的费用,这和美术学院对学生活动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一般体育比赛与活动所需要的物品美术学院都有为我们准备好,而且质量保证,再加上学生会主席团、部长们与其他二级学院关系密切,相互帮助,学生会里各部门分工明确,氛围良好;

(三)体育部的每名成员在活动有所需要的时候,为了借太阳伞四处奔走,为了方案和活动准备加班熬夜;也在各方面为美术学院省下了一笔笔不小的开支;其他学院向我们寻求帮助,比如借用桌椅、运动会合作事宜等,在沟通交流与协助方面也尽力做到最好,互帮互助,为美术学院的体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口碑,为美术学院做到最好最大的努力。

以上就是我院学生活动经费的基本管理情况。我们将继续完善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把关经费审核,用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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