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2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现对我院2023年秋季学期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综合能力测试(中学)”考试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26日。公示期内,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请联系美术学院办公室梁老师,办公地址:美术学院210办公室,办公电话:(0758)2752612。
美 术 学 院
2023年11月22日
上一条:肇庆学院美术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公示
下一条:广东省援藏支教大学生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