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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科研成果及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21]  来源:

我校2018年科研成果及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论文类、著作类、鉴定(含结项)类、立项类、其它类(获奖再奖励、作品、专利等)

(二)期刊。包括:核心T、核心A、核心B、核心C和普通专业期刊及其它;

(三)转化成果。包括:独立开发、合作开发、转让和公益性推广等,往年完成而今年转化的成果也需申报。

(四) 当年新增的校级以上学科及科研平台。

二、申报时间范围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完成的成果。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通知教师认真填写《2018年科研成果及奖励申报表》,新版申报表格详见附件1。由单位统一核实并汇总上报(不受理个人报送),将加盖单位公章及分管领导签字的纸质版于2018年12月27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科技处、社科处,同时以单位名称+2018年科研成果署名发送至839734066@qq.com邮箱。

(二)学校对以肇庆学院教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发表的学术论文计算科研工作量,其中肇庆学院教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但肇庆学院为非第一署名单位的按50%计算。以英文发表的论文及计算机网络无法检索的中文期刊均需报送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第一页的复印件各一份,被SCI、S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要附检索机构出具的正规检索证明复印件。计算机网络可检索到的中文期刊无需提供复印件,需在“申报表”备注栏上注明“网络可查的网址。

(三)各单位将教师参加校内学术会议的论文装订成册报送一份。

(四)获准立项、批准结项、通过鉴定、获得奖励、展出作品等需报送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如属科技处、社科处组织完成的或已在科技处、社科处登记备案的则无需提供,并在备注栏注明已在科研处备案。

(五)学校对以肇庆学院为第一专利权人并且是我校老师是第一发明人的专利给予科研工作量,以肇庆学院为第一著作权人出版的学术专著给予科研工作量,获得专利、出版著作、编著,需报送原件一份。

(六)成果及奖励申报结果将作为各类考核依据,请各单位及教师认真对待。

(七) 成果申报表中需按规定的格式规范填写,原则上不得填写不符合格式规范的内容。

(八)《2018年科研成果及奖励申报表》表格的科研工作量请按新的肇庆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和奖励性绩效管理办法填写。

四、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请以单位名义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楼518室

联系人:何敏静;联系电话:2716193

邮箱:839734066@qq.com;申报工作QQ群:517904679

请各单位负责填报的老师加入申报QQ群,方便沟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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